政府公开了新一轮消费券计划的详情,该计划旨在支持消费和推广电子支付。合资格的香港永久居民和新来港人士,年龄为18岁或以上,将能够透过已注册的储值支付工具在 4 月 16 日获取首期为 3,000 港元的电子消费券,其余 2,000 港元的电子消费券将於 7 月 16 日发放。透过不同入境计划来港居住和升学的人士将获得 2,500 港元的电子消费券,首期金额为 1,500 港元,第二期为 1,000 港元。
首轮消费劵不允许转换储值支付工具
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,首批消费券不允许转换储值支付工具,这是为了加快向市民发放消费券。如果合资格人士的帐户已经遗失或失效,当局将提供特定渠道让他们更改帐户号码。他指出,派发消费券的目的是支持消费和促进经济复苏,同时推广电子支付。尽管经济正在复苏,但市民和中小企业仍然面临压力,政府考虑到财政状况,派发的金额是力所能及的。
八达通第二轮消费劵发放条款
财政司司长私人办公室政策统筹主任李文成表示,透过八达通领取电子消费券的人士需要在 6 月 30 日或之前用完首期为 3,000 港元的金额,才能在 7 月 16 日最快领取余额 2,000 港元的消费券。如果在该日期之前未能使用完,最迟要在 10 月底之前使用首期金额。如果合资格人士需要更改储值支付工具的帐户号码,他们需要在指定期限内透过消费券网站、邮寄或亲自到 8 个临时服务中心办理,服务中心将在明天至本月 29 日之间提供服务。
至於领取乐游卡的长者,李文成表示,如果他们现有的八达通仍然有效,他们可以继续使用该方法领取消费券。如果现有的八达通已失效,他们需要向当局更改为使用乐游卡领取消费券。